发布日期:2026-04-30 07:05 点击次数:174
2025年11月26日首次上会被暂缓审议后,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股份”)近日终获北交所IPO过会资格,成功闯关资本市场。但这份看似圆满的过会结果,背后藏着诸多隐忧,引发市场关注。
据最新招股书,永大股份拟募资4.58亿元,全部投向重型化工装备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对比其此前披露的6.08亿元募资计划,原本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被直接取消。
比募资“瘦身”更令人疑惑的,是毅达系的退出。2022年11月,永大股份引入外部投资人如东融实毅达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称“如东毅达”),该公司合计出资704万元认购公司80万股股份。仅一年后,如东毅达便将所持全部股份以12.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实控人李某哲,转让价格1,000万元,一年收益率约42%。针对此次突击退出,永大股份给出的解释为“基于基金的投资收益率表现等问题的考量”。而在公司新三板挂牌期间,监管层已在问询函中直接发问:此次股权转让是否存在潜在利益输送?
2025年,永大股份实现营收7.27亿元,同比下降11.28%;净利润1.09亿元,同比微增2.49%。表面上看,公司利润得以维持,但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下同)为93.74万元,同比激增183.29%。
此外,2025年11月,永大股份向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硅业”)供应压力容器项目,确认收入1.75亿元,合盛硅业也借此一跃成为公司当年前五大客户之一。但不容忽视的是,合盛硅业自身正面临流动性压力,双方最终签订和解协议:7,797.9万元尾款自2025年11月起,每月仅偿还150万元,全部还清需耗时52个月,折合超过四年。受此影响,永大股份已对该笔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约2,775.32万元。
除了股权转让、客户回款难题,更受外界质疑的是,永大股份与关联方永大石化之间长达十年的特殊交易模式。永大石化(后更名为张家港市永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2010年租赁厂房到期后,便已停止生产经营。但2010年至2019年间,这家早已停产的公司,却仍以“中间商”身份承接业务订单:由永大股份负责生产,将产品销售给永大石化,再由永大石化转售给终端客户。这一交易模式,累计形成关联销售金额高达2.18亿元。
“毅达系”入股一年即退股,“收益率考量”解释难服众
永大股份披露的新三板挂牌问询函,意外揭开了一起疑点重重的资本进出迷局,一场仅持续一年的入股与清退,引来了监管层的直接追问。
2022年11月,永大股份注册资本由13,676万元增至13,956万元。此次增资中,新增股东如东毅达出手以704万元认购了公司新发行的80万股股份,每股定价8.8元。
入股的同时,如东毅达与永大股份实际控制人李某哲、顾某红、李某同步签订对赌协议,核心条款包括,若永大股份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实现合格IPO,或在此之前已明确无法按期完成,将直接触发实控人及控股股东的股份回购义务。
令人意外的是,仅仅过了一年,2023年11月,如东毅达将其持有的80万股股份,以1,00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李某哲。与此同时,双方此前签署的对赌协议同步终止,且未附加任何可恢复条款。
简单测算可知,短短一年时间,如东毅达的退出金额较其704万元的投入成本,净增296万元,投资收益率高达42%。
监管层在永大股份新三板挂牌问询函中要求公司说明如东毅达股权转让是否存在潜在利益输送。对此,永大股份解释称:“基于基金的投资收益率表现等问题的考量”。
大客户7,798万元尾款分期52个月
永大股份主营压力容器生产销售,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基础化工、煤化工、炼油及石油化工、光伏、医药等多个行业领域。
2025年,永大股份对外披露的年报看似平稳:营业收入7.27亿元,同比下滑11.28%;净利润1.09亿元,同比微增2.49%。
值得注意的是,同期,永大股份业务招待费达93.74万元,而2024年同期这一数字仅为33.09万元,一年时间增幅高达183.29%,近乎翻倍。不仅如此,2023年至2024年,公司业务招待费合计仅55.32万元,而2025年一年的招待费,就比过去两年的总和高出69.45%。
客户方面,2025年,合盛硅业新跻身永大股份前五大客户行列,核心原因是永大股份为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提供的压力容器设备,于当年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对应确认收入17,473.27万元。
看似亮眼的收入背后,回款环节却暴露出大问题。据永大股份在二轮问询回复中披露,该项目剩余40%的安装调试验收款,金额达7,797.92万元,公司与合盛硅业协商和解,拟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收回该笔款项。
双方初步拟定的回款方案显示,合盛硅业每月向永大股份支付150万元,整个回款周期长达52个月。这意味着,一笔货款需要四年多时间才能全部收回。
2026年3月,永大股份与合盛硅业正式签订《和解协议之变更补充协议》,公司主动同意对应收账款给予折让。应收账款折让的直接后果是,永大股份在2025年末对该笔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775.32万元,这一金额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5.37%。
截至2026年3月6日,永大股份与合盛硅业之间的应收账款已全部结清。
停产关联方仍充当“中介”,十年关联销售2.18亿元
一家已停产的企业,竟长期以“中间商”身份活跃在市场,累计经手业务金额超两亿元。
永大石化作为永大股份的关联方,自2010年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后,便彻底停止了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但停产并未让永大石化退出市场,反而使其以“中间商”之名持续承接业务订单:永大股份完成生产后,首先销售至关联方利广机械,再由利广机械销售至永大石化,利广机械与永大石化在交易中取得了差价。
根据销售合同与发票,2010年至2019年,永大股份发生关联销售累计21,818.25 万元,其中 20,098.72万元发生于2013年及以前,占比92.12%。
在永大股份提交新三板挂牌申请时,全国股转公司在问询函中要求公司作出明确说明,公司与永大石化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真实性、定价公允性及商业合理性;该交易是否涉及向关联方利益输送;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虚假关联交易,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面对监管层的追问,永大股份称,永大石化停产后,其原有客户仍有部分货款未结清。若此时停止与这些客户的交易,永大石化将被移出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而可能影响后续货款回收。为维持交易连续性,后续部分合同仍以永大石化的名义与客户签订;而因永大石化已无生产能力,便委托永大股份完成全部生产任务,再将产品销售给永大石化。
永大股份进一步解释,综合考虑永大石化为其承担的薪酬及相关费用后,永大石化通过该交易实际获得的收益,已合理体现其承担的信用风险、逾期交付责任、质量验收及保证责任,以及前期客户开发的相关投入。基于此,永大股份认为,该交易未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也不构成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围绕永大股份的经营业绩、业务招待费异常暴涨、停产关联方充当“中介”等问题,《城市金融报•财观新闻》向永大股份发出采访函。截至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记者:张嘉怡
财经研究员: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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